贵州大学天博关于选拔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贵州大学天博
选拔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天博》(贵大发〔2014〕102号)、《关于选拔贵州大学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通知》(贵大研﹝2020﹞28号)规定,土木工程博士点依照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天博选拔研究生硕博连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选拔研究生硕博连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处理选拔研究生硕博连读日常事务。
1、天博研究生硕博连读工作领导小组:
2、工作办公室:
成 员:刘明坤、卢亚琴、胡乔梅
3、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制定的选拔规定,制定《天博2021年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2)组织安排选拔研究生硕博连读工作及负责组织选拔考试(面试);
(3)成立专家面试小组,确定专家面试小组成员名单,监督指导专家面试小组工作;
(4)对专家面试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政策业务和纪律方面的培训;
(5)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
(6)负责审核专业考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7)根据考生考试情况确定拟推荐名单;
(8)其他有关事项。
(二)选拔研究生硕博连读工作纪律检查组
成立选拔研究生硕博连读工作纪律检查组(以下简称纪检组)
纪检组:唐晓玲(组长)、干飞
纪检组工作职责:
对选拔考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对违反招生规定的面试专家或面试组,视情况和性质的不同,进行通报批评及其他相关处理;对违反选拔研究生硕博连读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专家组:
成立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 设秘书1人。
考核专家组工作职责:
1、按面试方案及要求,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最终给出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及评语;
2、结合专业能力考核结果,提出是否录取的建议;
考核专家组秘书工作职责:负责面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负责在面试结束后将面试记录及面试评分表收齐后送交天博研究生科留存备查。
三、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对象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学习阶段获得学士学位的贵州大学在读二年级或三年级统招硕士研究生。
(二)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学习及相应阶段的培养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无重修科目。
(四)有浓厚的科学研究兴趣、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以及良好的合作精神。
(五)硕士阶段的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原则上一致,或与博士研究方向相关的硕士阶段的学科专业。
(六)至少有两名所在专业领域正高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亲笔书面推荐意见。
(七)身体健康。
(八)定向或委培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须征得定向或委培单位的同意。
土木工程博导2021年度招生指标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在没有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导师,每年最多招生1名博士研究生。陈红鸟、张华刚、孔德文、陈开圣、申波、陶铁军六位导师2021年度招生指标为1名。
硕博连读招生计划
土木工程博士点硕博连读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指导教师 | 拟接收硕博连读人数 |
081400 | 土木工程 | 01 | 岩土工程 | 赵瑜 | 1 |
陈开圣 | |||||
02 | 结构工程 | 马克俭 | 3 | ||
肖建春 | |||||
张华刚 | |||||
陈红鸟 | |||||
孔德文 | |||||
06 | 桥梁与隧道工程 | 赵瑜 | 1 | ||
陶铁军 | |||||
申波 |
六、选拔工作安排
(一)申请人于2020年11月10日前向天博研究生办公室提交个人申请以及相关申请材料,并在学校财务处缴纳报名费(180元人)
申请材料如下:
1.《天博》;
2.《天博》(两位正高职称);
3.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第一单位为硕士就读单位,需导师签字确认);
4.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的奖励证书复印件;
5.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科研情况简述(需科研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6.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及盖章的成绩单;
7.身份证复印件(军人须提供军官证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公室于2020年11月11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并公示,同时向研招办提交《天博》(见附件6)。
(三)英语水平未达到CET-6的申请者,须参加学校英语水平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CET-6及学校英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专业能力考核于2020年11月17日前完成,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并公示结果。
(五)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于2020年11月19日前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
(六)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拟于2020年12月1日-5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完成报名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专业能力考核及成绩评定办法
专业能力考核包括课程考核成绩、科研(学术)成果成绩、综合测试考核。
(一)课程考核由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学位和非学位课程成绩组成,权重及计算方法如下:
其中,M为课程考核积分,S1为学位课(含必修课)成绩,N1为该课程学分,S2为非学位课成绩,N2为该课程学 分。注:在规定时间内应修完而未修完的课程,以零分参与计算。
(二)科研(学术)成果、要求及计分
科研(学术)成果必须为硕士在读期间获得,且第一单位为硕士就读单位,包括:科研(学术)奖励、学术论文(专著)、专利、科研项目、学科竞赛五部分,所有科研支撑材料均需导师签字认可。
计分:科研(学术)成果成绩=科研(学术)奖励×25%+学术论文(专著)成绩×35%+专利计分×20%+科研项目×10%+学科竞赛×10%。
科研(学术)奖励的计分标准
奖励名称及等级 | 分值 | 第一完成单位成员 | 参与单位成员 |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 10000分/项 | 第一完成单位成员奖项分值除以排名。 | 参与单位成员奖项分值除以排名再乘以0.3的系数。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 | 5000分/项 | ||
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 | 3000分/项 | ||
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 | 3000分/项 | ||
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 3000分/项 | ||
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 | 2000分/项 | ||
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 2000分/项 | ||
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 2000分/项 | ||
教育部高校科技奖一等奖 | 800分/项 | ||
教育部高校科技奖二等奖 | 500分/项 | ||
贵州省最高科学技术奖 | 1000分/项 | 参与单位成员获得的奖项,不予计分。 | |
贵州省自然科学奖奖一等奖 | 800分/项 | ||
贵州省自然科学奖奖二等奖 | 500分/项 | ||
贵州省自然科学奖奖三等奖 | 300分/项 | ||
贵州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 | 800分/项 | ||
贵州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 500分/项 | ||
贵州省技术发明奖三等奖 | 300分/项 | ||
贵州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 800分/项 | ||
贵州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 500分/项 | ||
贵州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 300分/项 | ||
贵州省科技成果转化奖一等奖 | 800分/项 | ||
贵州省科技成果转化奖二等奖 | 500分/项 |
学术论文著作计分标准
期刊类别 | 分值 | 备注 |
Nature | 5000分/篇 | 第一或通讯作者以硕士就读单位为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有效。SCI、EI 和ISTP 收录论文的认定,以当年国家科技部认证的信息中心所检索的结果为准。同一篇论文重复出现在不同奖励条款中时,以最高一档奖励分值为准,不重复计分。 |
Nature子刊 | 1000分/篇 | |
Science | 5000分/篇 | |
Science子刊 | 1000分/篇 | |
SCI收录一区 | 200分/篇 | |
SCI收录二区 | 150分/篇 | |
SCI收录三区 | 100分/篇 | |
SCI收录四区 | 50分/篇 | |
一级学报 | 100分/篇 | |
EI源刊收录 | 20分/篇 | |
中文核心(限一篇) | 10分/篇 | |
ISTP收录(限一篇) | 10分/篇 | |
国家级专著 | 200分/部 | 第一作者以硕士就读单位为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出版有效。 |
国家级编著 | 100分/部 | |
国家级译著 | 100分/部 | |
省级及其他类出版社专著 | 150分/部 | |
省级及其他类出版社编著 | 80分/部 | |
省级及其他类出版社译著 | 80分/部 |
论文与专著只认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按最高分计算一次,第一作者或者通信作者按照100%(不重复计算);
中文核心的判定依据为中国知网(CNKI)“期刊大全” 中“核心期刊导航”为准,增刊不列入核心期刊;SCI 文章分区认定依据以加盖贵州大学图书馆公章的检索报告为准。
中文核心和 EI 源刊级别论文如没有见刊,必须提交录用通知和论文交费通知及版面费交费证明(发票复印件);SCI论文提供录用或Online或见刊证明为准;
EI源刊仅限国内正刊,不包含增刊、会议及国外期刊;
一级学报不包含增刊。
知识产权计分标准
知识产权类型 | 分值 | 备注 |
国家发明专利 | 50分/项 | 硕士就读单位为第一产权单位,获得授权、登记、发布,排名第一、第二(导师第一时)有效,国际授权的专利,按照国内对应专利分值的两倍计算。 |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 10分/项 | |
国家外观设计专利 | 5分/项 |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10分/项 |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 10分/项 | |
国际标准 | 500分/项 | |
国家标准 | 200分/项 | |
行业标准 | 100分/项 | |
地方标准 | 100分/项 |
专利最多计算 5 项,相同专利只按最高分计算一次。
科研项目计分标准
项目级别类别
第一主持单位级别权重
备注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15
分值=经费×项目级别权重。(按实际到校经费为准,有课题外拨经费的,在计算奖励经费中应扣除外拨经费部分。经费单位均为万元)。纵向项目最高限额为5000分/项,横向项目最高限额为1000分。申请人排名第一、第二有效。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15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1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
1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地区、青年、优青)
12
科技部其它项目
12
省级重大专项、重点项目
9
其它部委项目
9
省级其他项目
7
厅级、市级项目
5
其它类项目
5
横向项目当年累计到校经费≥ 50
5
横向项目当年累计到校经费≥ 10
3
横向项目当年累计到校经费< 10
1
①科研项目说明:
a)国家级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等国家部委的项目。
b)省部级项目包括:贵州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项目。
c)市(校)级项目包括:校立项目、与厅级单位签约的横向课题等。
d)学院立项项目:学院立项目、与处级单位签约的横向课题等。
5、学科竞赛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获奖级别等次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国家级 | 60 | 40 | 20 | 10 |
省部级 | 30 | 15 | 8 | 4 |
市(校)级 | 10 | 5 | 2 | 1 |
①学科竞赛最多计算 3 项,计分根据获奖排序按对应分值的 50%、20%、10%、10%、10%计分,只取前五名。特等奖按一等奖分值的1.5倍计分。
②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竞赛获奖,视为国家级奖项,其对应的省级(地区)竞赛视为省部级。
(三)综合测试考核。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办公室负责综合测试工作及成绩评定。
综合测试:综合测试总分为100分,由笔试与面试组成,各占50%。主要对考生的基础知识、知识结构、专业综合能力、研究潜力进行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素质测试。笔试时间2小时,测试科目见附件一;面试时间2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核专家组成员评分,考核专家组成员的面试平均成绩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
(四)专业能力考核成绩计算
1、二年级研究生
专业能力考核成绩=课程成绩×30%+科研(学术)成果成绩×20%+综合测试成绩×50%。
2、三年级研究生
专业能力考核成绩=课程成绩×20%+科研(学术)成果成绩×30%+综合测试成绩×50%。
八、综合测试人数、时间及录取
(一)按拟录取人数,以不大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测试人员名单;
(二)综合测试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天博401会议室(暂定);
综合测试面试时间:2020年11月17日下午14:30开始,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天博401会议室(暂定)。
(三)拟录取原则:
(1)按照研究方向进行招生,各方向按照导师招生。
(2)按照招生计划,各位考生在所报考方向内按照专业能力考核总成绩排序。
(3)导师根据本年度博士生招生名额,在报考自己的专业能力考核合格考生中进行择优拟录取。
(4)每位博士生导师同一年度只能在自己招生指标范围内招生博士研究生,且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占导师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5)当考生所报考导师已无招生指标时,考生与还有博士生招生指标的博士生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6)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及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小于60分或外语水平考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录取程序:
1.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办公室按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对土木工程博士点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分专业方向排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学院报送研究生院组织实施录取程序。
九、申诉
如对选拔结果有异议,可有如下渠道进行申诉:
天博研究生办公室:0851-83609237;
综合科:0851-83625176;
校研招办:0851-88292217;
校纪委纪检监察室:0851-88292937。
十、材料邮寄或递交地址、接收人及联系电话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甲秀南路贵州大学天博办公室(土木楼406办公室,邮编:550025)只接收考生本人送达、顺丰或EMS邮政速递。
接收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51-83609237
十一、解释权归贵州大学天博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贵州大学天博 贵州大学空间研究中心
2020年11月3日
附件一
专业能力测试科目
岩土工程081401、桥梁与隧道工程081406:高等岩石力学
结构工程081402:高等结构力学